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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石油树


  望着沐夏绯,陆离知道自己无法阻挡她的加入。

  但是,沙漠多风险,她又是华国的部长的女儿,这个风险……

  “我们还是投票表决吧,我反……”

  “我们支持!”

  瞬间,屋内举起了六把手,望着举着双手的王胖子,陆离此刻……

  有种日了狗的感觉……

  “王胖子,国王你来当吧!”

  “好啊,好啊!”

  “回头就弄死你!”

  “……”

  【系统】:有时候,我们的每一个抉择都是错误,人生,我们多是身不由己。

  “你一个破系统,感慨你妹!!”

  确定了最终的人选后,陆离让大家收拾一下,趁着沙尘暴还未退,他们要追着沙尘暴的撤退方向进发。

  晌午,当阳光穿透云层洒在威克多尔上空时,沙尘暴退了,威克多尔最南端的机场小路旁,穿过一片胡杨林就是一片浩瀚无边的沙漠。

  王胖子牵着十几匹骆驼已经走到了沙漠中,陆离跟送别的钱立群挥手告别。

  “钱相,我去开疆拓土去了,好好帮本国王建设我的国土吧!”

  钱立群挥手跟陆离告别,他不明白,威克多尔这么多人,为什么国王偏偏要自己前去沙漠送死?

  难道他只有作死才能从沙漠中换来这么多神奇的植物?

  “国王陛下不要牵挂威克多尔,还有凡城……哦,凡城也会很好的。”

  钱立群望见了皇后黑着脸的目光,他又把话咽下去了。

  “再见!”

  陆离一挥手飞身上了骆驼,一行人朝着遮天蔽日的沙尘暴便走了过去。

  沿着公路一直往前走,半天才走不到十几里路,王胖子望着一群骆驼说道:“陆哥,这骆驼太慢了,为啥咱们不多弄几辆悍马车开进去呢?”

  没错,骆驼一步步的走的是很悠闲,但是,这让开惯了悍马车的王胖子有些受不了了。

  陆离手中捧着一本日记,他很悠闲自在的一边走在沙漠中一边悠哉的看着他父亲写的日记。

  见王胖子在身后喊了起来,陆离合上了日记说道:“开悍马车爽吗?油开完了,怎么办?”

  “陆哥种一棵石油树,用种出石油的树给咱们加油啊!”

  “我咋不上天呢!”

  陆离说完,沈安歌在马上噗嗤一声笑出了声。

  陆离合上书,他开始思考起父亲写的日记来。

  在二十六年前,他的父亲组建成了一只二十三人的探险队从华国出发来到了沙哈沙漠,他们也是从这里出发,这只探险的队伍中,集结了世界上很多出名的探险家,就例如欧洲的著名探险家威廉西,东瀛国的山本一郎,以及来自美米国的资助者切尔西博士。

  而他的父亲是这支探险队的队长。

  这一切都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但是他的父亲在日记里写着一件事情,这让陆离很是费解。

  “哈沙沙漠是个喜怒无常的神,他讨厌人类踏足它的乐园,所以,要进入沙漠,千万不要带太多人去,人多了,就回不来了。”

  陆离不知道父亲为什么会这么写,但是,在出发时,超级种子也提醒他,进入沙漠,人数不能超过六个人,不然,你们带进去的将不是人,而是尸体。

  说的都这般恐怖,不过陆离不信,他知道沙漠环境恶劣,但是,他就不信沙漠中还能限制进去的人数,所以,他就带了六个人,一个也不多带。

  从威克多尔出发,沿着一片黄沙一直往西走,望着一座座沙丘,风过来,一片黄沙又覆盖在了一堆堆沙丘上,如此反复着,很快沙丘变成了一片片小山。

  “大家都走快点,这片沙漠没有流沙,我们必须在第二天天亮之前赶到卓溪山。”

  迎着凛冽的沙漠的风,向导沈安歌一边看着地图一边朝着周围观察了起来。

  陆离点了点头说道:“嗯,必须快点出发了,咱们追着退去的沙尘暴走,只有退去的沙尘暴能带领咱们找到卓溪山。”

  烈日炎炎,王胖子拿着小风扇对着自己脸上不停的吹着,一股凉风吹来,王胖子无比惬意的说道:“国王陛下,为啥非得要跟着沙尘暴走,万一他来一个回马枪,那咱们岂不……”

  “草,小说看多了吧你!告诉你王胖子,卓溪山离咱们这里有一百多里路,如果天亮前赶不到卓溪山,等天亮了,这股沙尘暴就会重新从沙漠深处刮来,到时候满天卷地的沙尘暴啊,你死都不知道自己的骨头埋在哪里的!”

  陆离说的没错,按照他父亲的日记本记载,当年很多支探险队跟他们一同进入沙漠,不同的是那些探险队在晴天刚好的时间进入沙漠,结果,他们还没到卓溪山就都变成了一堆堆白骨。

  陆离不知道卓溪山是个什么东西,他有什么东西能够防守住巨大的沙尘暴的袭击,不过,在父亲留下的探险地图上,这是标记的唯一的能够躲避风沙的地方。

  “这么危险,那赶紧赶路。”

  王胖子一听死,他可不想壮志未酬身先死啊!而且,宋嘉嘉还再威克多尔等着他呢!

  所以,他收了小风扇指着绿毛就喊道:“绿毛,加快速度,你领头,我断后!”

  绿毛一脸无辜的望着痩螳螂说道:“师兄,他让我当炮灰……”

  十分钟后,十几匹骆驼在沙漠中飞驰了起来,王胖子骑在骆驼上奔的飞快,他一骑独尘的沙漠中仿佛找到了骑马的感觉。

  当然,如果不是欠揍的痩螳螂追着要弄死他的话,他王胖子跑个鸟!

  夕阳,红彤彤的夕阳像一面巨大的盘子挂在天边,遮天蔽日的沙尘暴渐渐弱了许多,轰隆声呼啸声渐减,但是这并不是什么好征兆。

  几匹驼东西的骆驼走的累了,陆离又换上了备用的骆驼,他们骑着继续往西的方向行进着。

  前方的沙漠越来越陡峭,一座沙山连着另一座沙山想要翻越过去都很困难。而且,随着太阳的落山,荒凉的沙漠上开始降温起来。

  沙漠温差特别大,白天的时候最高的温度能达到50度,到了夜晚的时候又能到了零下30度,所以,这里一直都是人类的禁区。

  望着夕阳渐渐落山了,沈安歌望着身边的沐夏绯便问道:“小绯,咱们走了多远?”

  沐夏绯伸出手看了看她手上的手表,这不是一只普通的手表,这是威克多尔刚研制出来的能够测量温度等各方面功能为一体的特制手表。

  “安歌姐,咱们走了60多里路,按照地图上的指示,咱们距离卓溪山还有72里路。”

  72里路,想要翻过这样一处处的沙山实属不易,而且,走了一天的路了,因为要追逐飞沙的缘故他们只是吃了些压缩饼干。

  所以,此时几个人的肚子都是咕咕叫了起来。

  见大家都饿了,陆离拽住了骆驼便说道:“好,正好骆驼也累了,大家下骆驼做饭,吃完饭在继续赶路。”

  正好在沙丘山不远处有一处山谷,那里可以遮挡沙风,于是几个人赶到一处平静的沙丘后便开始做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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