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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两个世界的矛盾


  “没看出来,你小子心眼还挺多啊!”

  两人一起找了家西餐厅,坐下之后,洛雁眼中带着丝丝杀气说道。

  “心眼?什么心眼?”

  陈易咽下去一口小牛排,装傻充愣。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敢说这些金条不是贼三的?”

  洛雁声音冰冷,眼光若利剑,仿佛要把陈易刺个透心凉。

  “大姐,你属狗的啊,说翻脸就翻脸”,陈易抱怨,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我又帮了你一个大忙,你就这样对待恩人?”

  其实,在他想要拿出金条的那一瞬间,就想到了这个结果。

  “我是一名警察,打击犯罪是我的使命,而你现在就在这一列!”

  洛雁的话让陈易不寒而栗,这个女人想要玩真的。

  “说这番话,你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还是以警察的身份?”

  陈易放下刀叉,迎着洛雁的目光直视过去。

  他本来感觉和洛雁已经是朋友,这些金条的来源洛雁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自己帮了她不止一次。

  而且,自己又非偷非抢,是警察没能耐从贼三嘴里套出来,他拿到这些金条纯粹是靠本事,与警察有和何关系?

  但他还是小瞧了洛雁,小瞧了这个行事风风火火,但内心却坚持原则的女人。

  朋友的身份还是警察的身份?

  洛雁一时难住了,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难不成真把陈易依法拘捕?

  她只是觉得陈易不应该犯错,应该把贼三所有财产上交。可陈易没有这么做,为了帮自己出一口气,暴露出来。

  至于该怎么做,她却没有想好。

  按照她做人原则,按照警察规章,她应立刻将陈易抓回去。

  一直把打击犯罪作为自己职责的洛雁,第一次犹豫了。

  她也知道,陈易把她朋友才会这么做,难道自己要在朋友背后捅一刀子?

  不知何时,洛雁在心中,也把陈易当成了朋友,把这个比自己小五岁的小男孩,处处透着奸诈,却屡屡帮助自己的小男孩当成了朋友。

  是啊,他一次次帮助自己,而自己给了他什么呢?

  他举报“金店劫匪”的窝点,自己事后却“冤枉”他非礼。

  他找到贼三,却因为自己的疏忽,受伤入院,若不是那一丝运气,或许自己永远见不到他了。

  现在,他又帮自己出气,难道自己真要把他抓进去?

  洛雁愣在那里,不知该如何是好。

  该怎么做啊,不知不觉中,自己已经欠了他那么多,非要按章办事,将他抓捕归案?

  唉,放他一次吧,就当公安局对他的补偿了!

  即使真的把他抓回去,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些金条就是陈易从贼三那里偷的,到头来还不是把他放了?

  她很艰难的为自己找了一个不抓陈易的理由。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或者说,以后再有这种事情别让我知道!”

  洛雁犹豫良久,终于下定决心。

  话一说完,她便没有再多看陈易一眼,起身离去。

  不是说她多么讨厌陈易,而是她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借口,不想再后悔,或者说,趁后悔之前快点离开。

  陈易看着洛雁决绝的背影,不由摇头苦笑。

  他这种野狗一般讨生活的人,或许还真不能融进洛雁的世界里。

  自古以来,侠以武犯禁,江湖中人和公门中人是天生的死对头,这是从他们的生存方式就决定了的,谁也改变不了。

  社会已到二十一世纪,江湖环境虽然极度萎缩,但却仍然存在,陈易从表到里都是个彻头彻尾的江湖中人。

  而洛雁,是一名警察,一名以打击犯罪为天职的警察。

  立场不同,生存方式不同的两个人,怎么会成为朋友呢?

  陈易感觉自己一开始就忽略了这个问题,她今天没有抓自己,已经是给足了面子,再有下次,或许她还真会毫不犹豫将自己逮捕。

  他盯着洛雁远去的背影,忽然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在陈易眼中,洛雁头顶正上方一股黑色的雾气正缓缓上升,浓郁如黑色幕布,随着她的脚步,前后摇曳。

  煞气!

  煞气是如此强烈,比医院里那些若有若无的丝丝缕缕,强烈百倍。

  “黑为坎水,警察也即古代所言介胄之士,为离火,坎上离下,卦象水火既济,初吉终乱,离卦即其本身,是体卦,坎水用卦,水克火,体克用,大凶。”

  陈易脸色凝重,自从他进入神意境以来,对于卦象起算更加敏感,体用生克的运用也愈发随心。

  洛雁身上的煞气,预示她即将面临凶险,而现在的陈易也能大体推算出凶险来自何处。

  坎为中男,为凶盗,坎水克离火,凶盗克警察,会有中年男子对她不利。

  初吉终乱,也就是说,初期顺利,最终会生变故。

  从她的职业来看,能造成危险的就是犯罪分子,按卦意来讲,极有可能是犯罪分子的报复,而且犯罪分子是一名中年男子。

  *******

  洛雁离开之后,心里面空落落的,仿佛丢了什么重要东西。

  “不就是个小男孩吗”,她自嘲一笑,“老娘什么时候变成一个深闺怨妇了!”

  “呸呸,什么深闺怨妇,即使老娘变成怨妇,他也不是那个该死的负心汉!”

  洛雁漫无目的的漫步在街上,脑子里想的东西连她自己都不明白,不明白就不想,这是她从小学会的道理。

  自打懂事,父亲就是她的偶像,幼儿园的小朋友也都知道她有一位警察父亲,那个时候,警察在孩子的心中就是英雄,人人都羡慕她。

  尽管父亲在家的时间很少,陪伴她的时间也很少,但却是她心里面的骄傲。

  直到有一天,父亲这个高大的形象轰然崩塌,她再也不是小朋友们羡慕的对象。

  她父亲收了黑社会势力的钱,成了坏人!坏人的孩子,自然就是坏孩子!

  她来不及反应,来不及准备,瞬间变成了所有人唾弃的“坏孩子”。

  父亲被叔叔们抓走,没过几天叔叔们又来了,带来一个噩耗,父亲在看守所畏罪自杀。

  母亲听到这个消息后,当场昏厥,之后的日子她仿佛丢了灵魂一般,除了对着那张合家福发呆,其他事情什么也不做。

  两年后,母亲积郁成疾,因病去世。

  从此,她只能跟着外婆生活。

  外婆是个慈祥的人,很疼她,一直告诉她,不高兴的事情不要想,不明白的事情不要想,只要快快乐乐的活着。

  于是,她就变成了一个快乐的姑娘,疯疯癫癫,没心没肺。

  她十八岁考上警校,也是那年,外婆永远离开了她。

  那是她记忆中最后一次流泪。

  之后,她又变成了那个没心没肺的姑娘,只是与以前不同的是,她不再与人深交,不再与人产生亲密关系。她在潜意识中一直认为,自己是个不祥的人,跟谁有关系,谁倒霉。

  警校毕业后,洛雁如愿做了警察,从事了父亲曾经的工作,可以过上她小时候认为的英雄般的生活。

  和她最密切的人成了犯罪分子,她所有的不祥也都带给了犯罪分子。

  直到那天和陈易一起去孤儿院,见到陈易竟然把十万块钱一分不少的交给李浩然,让他给孤儿院的孩子治病。那一瞬间,她封闭的内心打开了一丝裂缝,她觉得陈易或许可以成为朋友。

  这也是她帮助陈易的一个原因。

  可当看到陈易拿出金条的那一瞬,她再次把内心封闭了起来。

  因为父亲的错误,毁了她整个家庭,整个童年,甚至一生,她从那时起,就立志做一名不“犯错”的警察。

  自己不“犯错”,也容不得别人“犯错”。

  而陈易做的事情,别人看来可能无伤大雅,但在她眼中却不可饶恕,她不想再看到一个人因为“犯错”,而毁了自己,毁了身边的人。

  她理解陈易的生存方式,知道他不可能完全顺从自己的标准,她只能远远离开,也让自己的不祥远远离开。

  至于,为什么把陈易看的这么重,她也说不上来,可能是童年的她,也希望像孤儿院的孩子一样,有这么一个“哥哥”吧!

  不知为何,她满脑子里又是那个狡诈的死神棍。

  她忽然停了下来,对着泉城难得一见的蔚蓝天空,露出一个充满童真的灿烂笑容。

  不高兴的事不要想!

  迈开长腿,洛雁再次变回那个没心没肺的女孩,向着地下停车场走去。

  停车场内光线幽暗,大中午阳光明媚的时节也与黄昏晨曦无异,可能是与商业街的繁荣明媚对比太过巨大,行人几无没有。

  洛雁穿过大半停车场,来到她的专属座驾旁,一亮普桑改制的警车。

  她没有看见,一个男人正蹲在不远处的角落里,眼光如饿狼一般死死盯在她身上。

  她刚打开车门,想要上车时,忽然自车窗玻璃中看见一道亮光闪过,即使在昏暗的地下室,也尤为刺眼。

  刀光,有人在后面挥刀行凶。

  洛雁大惊,浑身肌肉猛的绷紧,肾上腺激素狂飙,侧身让过这一刀,不待歹徒再次出手,便身体一晃,一个轻盈的翻滚,与其拉开了两三米左右的距离。

  “呵呵,身手不错,我兄弟折在你手里不丢人。”

  说话的是一名中年男子,身高一米七五左右,身穿黑色运动服,头发散乱,似乎有几天没有搭理了。

  他的左颊处有一道长长的疤痕,让他阴沉的面容更显狰狞。

  男子手持三十公分左右的西瓜刀,随意站在那里,并没有乘胜追击。

  并不是说他错失良机,而是他对自己有信心。因为他看洛雁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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