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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爱,触手可及(一)


  今天赵安安家里所有的食材,都是一早由赵家佣人送来的,赵昭知道女儿今天过生日,也知道她的一帮朋友会去,所以一大早就把东西都送了过来,但是她却特意没有来——她怕打扰年轻人的世界。

  只不过,她并不知道赵安安的佣人生病的事,否则她不仅会把食材送来,连大厨也会一块儿送来的。

  女儿过生日,赵昭出手大方,不仅送了赵安安一串由大师开过光的稀世沉香佛珠,而且连上官凝和郑纶也送了价值连城的红宝石项链。她给上官凝和郑纶的礼物都很实在,送给女儿的东西,虽然也十分的昂贵,但是却饱含了一个做母亲的最普通的愿望——她希望佛珠可以保佑女儿平平安安。

  赵安安这会儿便把那串价值数百万的沉香佛珠挂在脖子上,神色兴奋的忙活着。

  她的身边,是满脸笑意的木青。

  六个人吃饭,做一两个菜肯定是不行的,所以木青在一侧带着赵安安忙活,郑经也没闲着。

  赵家送来的食材都非常的新鲜,而且种类全面,鱼肉菜海鲜都有。

  他把食材略略看了一遍,然后便抽出一条非常新鲜的鱼,清洗之后便搁在了案板上,开始细致的去鳞去刺——郑纶从小到大都爱吃鱼,只要有鱼,她都会吃的很高兴。

  郑经是标准的国字脸,鼻梁英挺,眼神深邃。

  他身材高大,常年的坚持锻炼和训练,让他身材结实挺拔。今天因为去景家,他穿了一身刑警队的藏蓝色制服,让他显得越发稳重帅气。

  郑经毕业于英国桑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这所军校,由英国陆军两所历史悠久的军校——皇家军事学院和皇家军事大学,合并成立,是全球四大军校之一,与美国的西点军校齐名,每年都会培养出一批综合素质极高的军官。

  景逸辰也曾经在这所皇家军校学习过,他就是在这里认识的郑经。只不过当时景逸辰以极快的速度完成了军校所有科目的学习和测试,因此他只呆了一年便离开了。

  郑经以优异的成绩从皇家军校毕业,一回国就被中央军委抢走了,想让他担任陆军作战指挥官,但是郑经却拒绝了。他很快便回到了A市,成为了一名极其出色的刑警。

  所有人都不理解他的选择,因为以他的能力和成绩,在A市做一名刑警可以用屈就来形容。

  好在郑父郑母全都支持儿子,儿子不用成天呆在遥远的部队里,而是在他们身边,两口子自然更高兴,他们对官位的大小并不在意。

  郑经回来,最高兴的人,是郑纶。

  她看到哥哥回来,脸上全是笑意,高兴的连性格都变得开朗活泼了许多。

  郑经看着妹妹如最美的雪莲般纯美的容颜,看着她无法掩饰的喜悦,他觉得,放弃一切,都是值得的。

  是的,他婉拒无数人艳羡的陆军指挥官一职,甘愿回到A市做一名刑警,只有一个原因——他的妹妹,郑纶。

  而单纯的、卑怯的郑纶永远都不会知道,郑经为了她,曾经放弃了什么。

  她只知道,现在哥哥就在她身边,触手可及。

  厨房里,因为木青炒菜、煮米饭,而香气四溢,雾气腾腾。

  朦朦胧胧的水雾,模糊了郑纶的视线,让她看着忙碌的哥哥出神。

  郑经不说话的时候给人的感觉非常严肃,长眉入鬓,眼神颇有些犀利,加上与生俱来的一身正气,他被誉为A市最英俊的铁面刑警。

  郑纶却觉得,哥哥是温柔的,一点儿也不凶。

  他跟她说话的时候是温柔的,帮她挑衣服鞋子的时候是温柔的,就连训斥她的时候都是温柔的。

  而现在,他做饭的时候也是温柔的。

  她知道,这条鱼肯定是为她做的,哥哥其实更喜欢吃牛肉,还喜欢喝那种浓厚香醇的排骨汤。

  但是郑经一定不知道,郑纶喜欢吃鱼,是因为他。

  因为每次吃鱼,郑经都会细心的给她挑刺,然后才把鱼肉夹给她。其他的菜肴,都不需要这么费事,郑纶可以直接吃,唯有鱼,才会让他们多一些互动。

  郑纶陷在这种贴心宠溺的照顾里无法自拔,与其说她爱鱼,不如说她是爱郑经,爱到近乎痴狂,近乎失去自我。

  郑经曾经给妹妹做过很多次鱼,因此对鱼肉的处理非常的熟练。为了保证吃的时候鱼刺很少,他都会在下锅之前,尽量把鱼刺处理干净。

  郑纶看着他细心的处理那条两斤重的肉质鲜嫩的鱼,看着他轮廓硬朗的侧脸,心中涌起阵阵悸动。

  她知道自己不该爱上哥哥,可是,她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她的心,就像疯狂生长的藤蔓一样,爱的越来越多,越来越深。

  除了他,她的眼睛里根本看不到任何人。

  郑纶的眼神太过专注,也太过灼热。

  郑经因为职业的原因,对眼光有着超乎常人的敏锐,有人盯着他看,他立刻就会发现。

  郑纶这么盯着他看,他早就发现了,事实上,没有人的时候,郑纶总是会像现在这样,专注的看着他,就好像要把他的样子永远刻到骨子里一样。

  郑经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我的傻妹妹,你可知道,你这么看着我,我需要多大的意志力才能控制住自己,不去看你吗?

  “纶纶,找一棵葱递给我。”

  妹妹这么直愣愣的看着他,只需要一会儿工夫,所有人就都会发现异样。

  他不想让别人误会妹妹,便开始吩咐她做事——有事情做,至少可以转移她的注意力。

  “啊?”郑纶突然听到哥哥开口,不由一愣,随后才反应过来:“哦,好,我给你拿!”

  她转过身,纤细玲珑的身段儿背对着郑经,郑经才转过头去看她,目光里透出一种爱惜和温柔。

  郑纶喜欢穿裙子,因为郑经曾经无意间说过一次,她穿裙子像是一个漂亮的公主,所以从那以后,她再也不穿别的,再冷的天,她也会穿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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