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顾聿初的项链【第一次见到你】
(顾聿初与顾臻异父异母,无任何血缘关系,仅称呼为哥。)
进入死灵游戏前,顾聿初的人生有两部分,以16岁为分界点。
16岁之前他没见过父母,相依为命的爷爷在他10岁时病死。
租的地下室到雨天就会漏水断电,房租却风雨无阻地要交。
爷爷离世前交给他一张银行卡,说这张卡每个月都会由他根本不想管小孩的父母打来1000,刚好和房租抵销。
他上不起学,也找不到工作,只能靠着爷爷的朋友,经人介绍再介绍,进人数少的私人小厂干零工,打螺丝、做电子板、做缝纫、手工做打火机……
或者混进不需要用电脑录入信息的工地里,装成一个成年人去扛砖头、砌墙。
直到16岁生日当天,刚好收到了一笔工资,他决定去吃一顿有肉的。
穿着磨出洞的破衣服,他在巴掌大的苍蝇小馆里等着上菜,却等来了几位不速之客。
几个男人都西装革履,浑身上下透着钱的气息。
走在前面的男人气质最出众,五官也是顾聿初长这么大以来见过最优越的。
比他在广告海报上见到的明星还要帅。
走近时,身上有种清冷的味道。
这个男人与贫穷的环境格格不入,还带来一个颠覆他十六年人生的消息。
“我是顾臻,以后你也改姓顾。”
“跟我回顾家。”
他是顾家十六年前被抱错的小少爷。
A城上流圈子里有四家能只手遮天,顾家是其中一个。
顾聿初没等到上菜,就被请上了一辆宾利。一切都像做梦一样,随意又无厘头。
顾家如此厉害,孩子却能被随随便便抱错。
抱错后又过了这么久才找到他。
他有很多疑问,最后低头看着因为自己鞋底的污泥而踩出脏印的毯子,开口问道,“你是谁?”
顾臻说,“我是你哥。”
-
进了顾家,他才知道自己在生日那天点的肉,放在现在的餐桌上,连肉丝都算不上。
顾臻也不是他亲哥。
顾夫人身体不好,当年生下顾聿初后大出血,抢救回来被医生告知以后都不能生育。
被抱错的男孩没有富贵命,还没到能开口说话的年纪就夭折,伤心欲绝的顾夫人领养了顾臻,当做顾氏的接班人来培养。
顾臻比他大五岁,接他回顾家的那个月,刚开始接手家族生意。
顾夫人见到他穿着破烂衣服,哭得双眼通红给了他一张黑卡,“聿初,之前十六年亏待你了,以后你就是顾家的孩子,这张卡你先拿着当零花钱。以后缺钱了,或者想要买什么,就和妈妈说,一定尽量满足你。”
顾聿初看到卡上的余额。
一瞬间以为是显示出了问题。
要不然数字后面怎么会跟着那么一长串的0.
顾夫人给了他五百万的零花钱。
他拿着这么多钱都不知道该怎么花。
明明前一天,他还是个在餐馆里多花一块钱加个鸡蛋都要考虑很久的穷光蛋。
顾家的钱和权带他提升了太多的阶层。
他一下从需要跪着看别人变成了别人需要跪着看的人。
也让他接触到了更多、更广阔的圈子。
顾氏流落在外、受尽苦难的小少爷被找回来了。
他被带着出入各大名流场所,顾氏甚至还高调地开了一场欢迎会。
一时之间,A城的上层圈子都知道了他的名字。
顾聿初。
他在顾家过了衣食无忧的两年,每天和顾臻住在同一屋檐下,却很少能碰面。
顾臻刚接手公司,很忙。和他照面也只简单地问候两句,摸着他的头发,说他要多喝牛奶多吃点,长长身体。
明明顾家人都在围着他转。
他的眼神却总落在离自己最远的顾臻身上。
也总想让情绪冷淡的哥哥多看自己几眼。
-
顾夫人怕他没有朋友,捐了一栋楼,让他在成年后轻松进入一所学校,能够多和同龄人交流。
但是他连识字都吃力,每天上课,老师一开口说话,他就昏昏欲睡。
这所学校里有钱人家的小孩很多。
大家都叫他顾小少爷,抢着坐在他身边的位置,大家都想当他的朋友。
“顾小少爷好认真,上课还做笔记,我以前高中都没这么认真过!”
“上课多没意思,我新买了辆车,从国外空运回来,改天大家出去兜风!顾小少爷一起去吗?”
“今天的课真无聊!我们的身份,逃课都不会挂科,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去玩点好玩的?”
他不知道什么是好玩的。
被带着去蹦迪,去酒吧喝酒,在夜晚飙车兜风,整个人都在极端的兴奋中感觉到以前从未有过的刺激。
原来这就是交朋友。
确实比以前一个人待在家里要开心多了。
酒吧里,他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被越来越多的朋友围在中间。
大家手中的酒杯相撞,有人给顾聿初递了一杯。
“顾小少爷,我家和顾氏今年还有合作,这杯我敬你,要让你哥多带我们。”
他刚接触到酒,觉得并不好喝。但因为这一句里提到的顾臻,因为大家误以为的他和顾臻亲密的关系,鬼使神差地喝下这杯酒,模棱两可道,“我回去问问我哥。”
“虽然你是顾氏才认回的孩子,但小顾总绝对宠你!之前咱们几次来酒吧闹得太晚,不都是小顾总来接你的?”
酒精上头,顾聿初也想起来了。当时顾臻不放心他,打了几个电话问他在哪里、怎么还不回家,最后亲自开车来接。
哄笑声打断了他的思考,朋友们转酒瓶选今晚的“幸运儿”。
“轮到谁来买单了?”
酒瓶停下,被指着的男人假哭,“你饶了我吧,我刚买了辆巨帅的摩托被我爸发现,冻结了银行卡,身上掏不出一千块来。”
“大家都是朋友。”顾聿初想起自己那张怎么用都用不完的卡,开口道,“今天我来买单吧。”
他开始频繁去酒吧,也经常请客。
因为出手大方阔绰和“对朋友好”而第二次出了名。
每一次他花钱,大家就对他更热情。
朋友介绍更多的朋友,酒吧和舞池的灯光一晃,谁的脸都看不清楚。每晚都有不同的人给他递酒,这些酒喝了就让人觉得飘飘欲仙,能忘记一切烦恼,甚至还会产生幻觉。
没人知道他玩得这么疯只是为了能让哥哥来接他回家。
不进酒吧之前,他一个月和顾臻能见上三面都算多。
进酒吧之后,每个超过12点的晚上,顾臻都会开车来。
他用一款很冷淡的男士香水。
每次顾聿初闻到这个味道。
就知道顾臻来接他了。
如果他醉得不是很厉害,他们还能在车上简单聊两句。
直到有一天顾家把他禁足停学,不让他再和那些朋友来往,他不明所以地被关在房间里,时间长了竟然觉得浑身上下被蚂蚁啃食般的痒。
他觉得冷,又觉得疼,拍着门想要出去,浑身又使不上力气,只能倒在地上不停地抓自己的皮肤,虚弱的叫一个总是在他幻觉中出现的人,“哥……”
有人从门口进来,把他抱起放在床上,给他喂水。
他疼得浑身发抖,打翻了水杯,被子全潮了。
抬头时,他第一回看到有了怒气的顾臻。
“别人给你的水,你随随便便就喝了,里面下了东西都不知道!现在吃个药就这么难?”
“公司的事情基本稳定下来。妈只会溺爱,爸身体不好这次还被你气住院了。顾聿初,以后我来管你。”
“先把你在外面染的瘾给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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